提供服務項目

課業方面:

  • 課業輔導:學生可依個別需求,針對學習有困難或者不擅長的科目主動提出申請,並由資源教室老師評估後,進行課後輔導教學。
  • 課堂助理人員:學生根據需求提出申請,由資源教室老師評估學生狀況後,透過導師或學生尋找班上課業良好、具有服務意願的伴讀協助同學,協助身障生之課業學習,如重點提示、錄音等。
  • 生活助理人員:學生根據需求提出申請,由資源教室老師評估學生狀況後,透過導師或學生尋找班上具有服務熱忱的伴行協助同學,協助學生更換教室、行走等日常生活庶務。
  • 特殊教育獎補助金申請:每年依據「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」,協助身障生申請教育部獎補助學金,只要上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即可申請獎學金,70以上未達80分即可申請補助金。
  • 彈性評量方式:為符合身心障礙生之身心特性及需求,學生可依據學習狀況提出申請,由資源教室與任課老師視其身心障礙情形,就內容、方式及次數進行調整,並註明於學生個別化支持服務計畫(ISP)中。

生活方面:

  • 協調校內外輔導資源:本校成立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」,每學期定期召開會議,在會議中協調、規劃及研商協助資源教室學生各項工作業務,並且研擬校園無障礙空間改善計劃。
  • 新生轉銜會議:於新生進入本校就讀後,由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聯絡新生家長及學生,召開座談會,透過面對面的座談會,瞭解新生在校所需之協助。同時使家長瞭解學校相關政策與輔導措施,促進家長與校方的交流。
  • 個別化支持計畫(ISP):依據學生需求擬定ISP,並於每學期召開ISP會議,邀請系主任、導師與任課老師等相關教學、行政人員與會,共同討論、協調各類資源與支持服務。
  • 期初、期末會議:每學期召開期初、期末會議,藉由期初會議瞭解學生需求、困難及期待,作為輔導策略方針之規劃依據;期末會議則由學生反應一學期以來,學業、生活上的狀況檢討,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也可由學生參與學期的各項活動,瞭解服務的成效。
  • 舉辦成長團體系列活動:從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協助學生的經驗中發現,資源教室學生在自我探索、人際關係、情緒管理方面較有困擾,為了幫助學生們學習適應技巧,在期初會議中,調查學生的需求,舉辦成長團體系列活動,讓學生在團體活動中共同學習和成長。
  • 不定期舉辦其他聯誼性活動:除可增進師生之感情,也可經由活動拓展人際關係、增加人際互動的機會。

心理方面:

  • 建立關係:了解學生心理特質,與之建立良好關係。
  • 心理適應:了解學生生活、家庭背景,協助其相關生活之適應。
  • 壓力紓解:協助學生紓解課業、生活、人際…等壓力。
  • 情感及情緒調適:協助認識正確的人際情感及心情調適。

生涯輔導:

  • 轉銜服務:針對新進學生,邀請導師、家長,共同探討學生個別學習之特性,以了解各階段的學習狀況,並增進學習效益;針對畢業學生,於畢業前召開畢業生轉銜會議,使學生透過與會增進求職相關知能。
  • 提供相關就業資訊:資源教室不定期以電子郵件、張貼就業訊息於資源教室網頁、公佈欄等方式,提供就業就教育訓練等訊息。
  • 追蹤本校資源教室畢業學生畢業後狀況

設備方面:

壹、借用對象

一、以本校領有鑑輔會證明之學生為優先。

二、本校教職員因業務需求方面需使用空間器材者。

 

貳、借用項目

一、一般性器材借用:除直接於資源教室使用電腦( 提供四台電腦)、印表機、影印機及掃描機外,請至資源教室填寫物品借用登記本(預借空間器材亦同,於使用日前三天登記),並攜帶證件(教職員證或學生證)領取。

二、休閒性器材借用:需依照使用開放時間才可進行借用申請,於使用日前三天完成申請表填寫,經資源教室老師審核通過後,當日請借用人攜帶證件(教職員證或學生證)領取。

※一般性器材、休閒性器材皆須經過紙本登記與審核,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則不得借用。

三、長期借用器材:以學習輔具為主,如錄音筆、翻譯機、耳機等,且需依照當下借用數量評估是否能長期借用,借用時請填寫『長期借用申請單』。

四、悅讀書房與課輔室之借用:需至資源教室詢問老師,該空間無人使用才得以借用,借用當日請攜帶個人證件至資源教室找工讀生老師協助開門,使用後須至資源教室告知使用完畢並領回個人證件、填寫悅讀書房滿意度調查表。

五、一般書籍、影片借用:借用方式請依照弘光科技大學資源教室圖書分館圖書借閱要點辦理。

六、置物櫃借用申請:每學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,使用期限為一學年,以行動不便無法提重物之身障生為優先(需於寒、暑假清空)。

 

參、借用方式

一、申請借用及相關處理須於資源教室辦公時間辦理(寒暑假期間依學校正常辦公時間調整)。

二、申請借用/歸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08:00至20:00,未於規定時間內將不予受理。

三、申請借用經確認後,若因故不借用,須提前通知資源教室,以供其他須使用者借用。

 

肆、借用規定

一、於資源教室內使用休閒性器材時,若遇有人來訪或老師接聽電話時,請注意音量。

二、設備領取與歸還時,請借用者與資源教室老師依「物品借用申請單」所填寫之項目作清點與狀況檢查,一旦完成借出後,器材問題將由借用者負責。

三、請準時辦理相關器材領取與歸還,並做好數量清點與狀況檢查,各項設備請妥善保管、使用,器材於出借期間因人為疏失造成損壞(如使用時發現器材異常請立即通知資源教室老師,隱情不報者視同損壞)、遺失,由資源教室老師審視損壞情形,借用之申請人需負擔維修費用之70%至100%不等或自行購買相同規格器材歸還資源教室。(非人為因素之損壞除外)

四、使用器材須聽從協助者(資源教室老師)之督導。

五、各項器材上若有使用不明、 疑問者,應詢問資源教室老師。

六、借用者一旦向資源教室提出借用,即表示願接受及遵守資源教室空間器材借用之相關規定。

 

伍、借用審核標準

一、申請日與資源教室活動日有衝突則不予以核准。

二、活動內容安全考量為優先。

 

陸、器材明細及借用辦法

項目 器材明細 可借用時間 可借用期限
一般性器材借用

(含長期借用設備)

筆記型電腦、投影機、平板、燒錄機、數位相機、攝影機、擴視機、簡報筆、放大滑鼠、錄音筆、護貝機、計算機、吹風機、裁紙刀(大/小) 星期一至星期五

08:00至20:00

當天
電子翻譯機、延長線、8吋小電風扇、鍵盤、耳機、彩色筆、麥可筆、熱熔膠槍 3天內
休閒性器材借用 1.牌卡

2.桌遊

3.手眼協調訓練機(須配合家銘學長時間,以利協助架設器材)。

4.投影設備(限觀賞、遊戲借用)。

區間 週數 使用時段 當天
期中考 第10週

第11週

18:00-20:00
期末考 第19週 10:00-15:00

 

 

 

服務時間及地點:

l  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-21:00

l  電話:04-26318652  分機1474、1475

l  傳真:04-26329489

地點:生活應用大樓1樓-L1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