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申訴

如果,你「對於學校之懲處、其他措施或決議」,「認為違法或不當,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」,你可以依「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」之規定提出學生申訴喔!

申訴期限:

申訴人收到本校之懲處、其他措施或決議後,如有不服,應於收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,以書面提列具體事實並檢附相關資料,向申評會提出申訴。

向誰申訴:

填寫本校學生申訴事件申請書,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將會協助你將該資料移送至「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處理。

 

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:FM-10540-001-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-1120502

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事件申請書: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事件申請書(word)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訴事件申請書(od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