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-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學生畢業後就業,並促使公部門能進用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工作

2023 年 7 月 17 日 資源教室

函轉-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學生畢業後就業,並促使公部門能進用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工作
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第1項規定,政府機關(構)及公營事業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,電話值機人數在10人以上者,除法規另有規定外,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達電話值機人數十分之一以上。
經查衛生福利部於新北市設有113保護專線職缺,符合資格之視障應屆畢業生及校友若有求職意願,可逕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,或由學校提供名單,俾利推介輔導進用。
檢附新北市政府「113保護專線」視障社工員徵才資訊1份。